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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长沙市芙蓉区寒假大学生“返家乡” 社会实践活动报名征集活动来啦

    发布时间:2026-01-08    阅读:
    来源:大学生之家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论述,深化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,秉持“受教育、长才干、作贡献”的核心宗旨,引领广大青年学子返乡投身实践、反哺家乡发展,在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绿色发展、社会服务等领域勇当先锋,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,团芙蓉区委决定开展2026年芙蓉区寒假大学生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活动,具体内容如下:

工作原则

遵循“因需设岗、精准招人、双向选择、属地统筹、就近就便”的工作原则,采用“线上+线下”融合模式,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桥梁,引导青年学子以实践感知家乡发展、以才干助力家乡建设,有力有效赋能基层建设。

报名时间

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5日

实践时间

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(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2个工作日或一个自然月,具体起止时间可由实践单位与学生协商确定。)

实践内容

政务实践

深入地方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一线岗位,承担日常业务办理、政策辅助落实等具体工作。

企业实践

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芙蓉区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,组织学生深度参与企业日常运营管理,将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。

乡村振兴

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在街道团委和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,参与社会治理、公共服务、文化建设与生态保护等领域实践活动。

公益服务

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,在社区、青年之家、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,开展扶弱助残、敬老爱老、生态环保、课业辅导、扶贫济困、服务群众等工作,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。

社区服务

动员学生主动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,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,参与社区青春行动,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。

文化宣传

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资源,用好家乡丰富资源,借助抖音、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,通过直播、短视频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,讲好家乡生动故事,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。

网络“云实践”

动员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,围绕乡村振兴、产业发展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,形成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。

报名条件

1、年满18周岁,全国普通高校(含民办高校、独立院校、高职院校)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本(专)科学生、研究生或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;

2、政治思想、组织纪律观念强,道德良好、品行端正、身体健康、综合素质较高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
3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、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,集体观念、大局意识强,服从活动安排和实践单位管理,吃苦耐劳,热心服务群众,热爱青年工作;

4、本人自愿,并征得学校和家长同意,能全程按要求参与“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活动。

选拔录用:团芙蓉区委将综合报名人员情况,联合相关岗位单位组织开展选拔录用工作,入选后经团区委备案后通知本人。

工作保障

1、保险保障:报名人员通过选拔、完成岗位分配后,实践单位将为每位实习大学生购买相关保险;

2、后勤保障:实践单位委派参加培训、组织活动等产生的各类费用,由实习单位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;原则上实践单位不提供住宿,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工作餐;

3、评优激励:实习期满后,对完成工作任务、表现合格的大学生,出具实践证明;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,颁发荣誉证书,并在省、市、区团内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。

注意事项

1、实践期间,学生需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,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,积极主动参与实践中的各项活动;无故2天不上班或累计请假5天以上的,将取消实践资格;

2、学生需注意人身、交通、饮食等安全事项,实践中途不得随意离开;因故提前终止实践的,需提前一周向团区委、实践所在单位报告;

3、为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,参加实践前必须事先征得家长同意。

4、对不服从基层管理、不履行岗位要求的大学生,将取消实践资格。

咨询方式

咨询电话:0731-84683477
咨询时间:工作日9:00—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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